
國道開放路肩行駛速限60公里,有民眾挨罰,上網提醒民眾小心。(資料照)
這張在 LINE 群組流傳的罰單,顯示被罰的駕駛人係 4 月 3 日下午駕車行經國道 3 號北上 65.6 公里路段,當時時速 111 公里,因而被開了一張 5000 元的罰單。
這位駕駛人還特別留言表示,高速公路開放路肩行駛是一個大陷阱,因為速限改為 60 公里,與主線道限速差很多,他不知道這個規定,跟平常一樣開到 111 就被開單了。這位駕駛人還說,收到這種罰單的人應該很多,因為他還沒看過有人開這麼慢(60 公里)。
國道警察局第七公路警察大隊交通組長許崙樹表示,高速公路開放車輛行駛路肩是壅塞時的權宜措施,會在經常性交通尖峰壅塞路段或連續假日易塞車路段開放路肩供一般車輛行駛,若有執行超速取締,也會在開放路肩路段起點前 150 公尺處設置路肩限速標誌,提醒駕駛人注意,可能該駕駛人沒注意到。
許崙樹強調,開放路肩通行路段,主線道大都因壅塞車速通常不可能太快,建議駕駛人行駛路肩時應放慢速度,遵守速限規定,確保安全,也避免受罰。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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