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8日 星期四

二手車變造里程數 網路賣家擺爛糾紛多

  新車一落地就折舊2至3成,或是受限於資金,不少人會選擇購買二手車,不過車況好壞、里程數多少往往是二手車車價高低的關鍵,消費者若不是行家,恐怕會被車商耍得團團轉。
  周姓民眾於今(104)年1月購買賓士二手車,因沒有備用鑰匙而至原廠要求多打一支備用鑰匙,順道請車廠人員檢驗里程數。經查發現,該車里程數在97年時已達17萬多公里,但現在的里程表上竟然只有12萬公里,顯然賣家假造里程數
  由於周先生擔心被二手車商蒙騙,特地上網找個人賣家,花了30多萬買車,沒想到還是受騙。立即致電賣家,賣家卻吃定消費者,反過來詢問要怎麼處理,口氣不佳甚至避不見面,周先生束手無策,無奈之下只能報警。
  台北市議員阮昭雄指出,中古車鑑價不外乎依據里程數與出廠年份,許多二手車糾紛都來自於里程數標示不實,呼籲政府應積極從制度面著手,要求驗車時強制登載里程數,不但可以保護消費者,對於誠實經營的二手車商也是一種保障。
  先進國家二手車品質鑑定,是非常專業的職位,國內缺乏二手車鑑價師,價格都是老闆說了算。根據國外經驗,美國與日本在驗車的時候,都會登載里程數,提供車輛更完整的履歷資料,降低車輛買賣時受不實資訊影響;反觀國內目前監理所驗車選項中,其實也有里程數登載選項,若要強制登載並非不可行。
  台北市消保官龔千雅表示,對於里程數登載不實,已經構成物資瑕疵,消費者可以從物資瑕疵要求解除契約或是減價;如果造成損害的話,就可以提起損害求償,消費者可向市政府提起協助求償。

2016年4月26日 星期二

二手車里程造假 A10萬

13萬公里誆6萬 竟辯僅供參考

      【李定宇╱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男子日前至二手車行,看中一輛車齡九年但里程數僅六萬一千公里的福特汽車,興高采烈以二十三萬餘元買下,但他去車廠保養時發現車子已駕駛十三萬公里,驚覺被業者A了十萬元,怒向消保官申訴,業者以合約載明「里程數僅供參考」不願退費,協調破裂,男子將提告。律師認為,業者加註參考字樣與定型化契約相違背,損害消費者權益。

 劉姓男子(約三十歲)日前向二手車行購買一輛二○○四年的福特汽車,里程數約六萬一千公里,但劉男將車開去原廠保養時,調出資料才發現該車里程數已達十三萬公里,驚覺遭騙一狀告上消保官。  僅願補貼1萬元 消保官邀雙方協調時,業者說不知里程數遭變動,且合約書上也寫明里程數僅供參考,認為已盡告知義務,但仍願補貼一萬元。

但業者的說法遭劉男反駁,劉男認為同款車十三萬里程數,市價只須約十三萬元,堅持要解約退款,雙方協調破局,劉男將向法院提告。 律師張婉萍表示,中古車定型化契約內,業者可勾選要不要擔保車輛里程數,若不勾選則視為擔保。也不得約定廣告等宣傳品內容僅供參考,因此認為業者加註里程數僅供參考是無效的。她說,業者加註僅供參考字樣,與定型化契約相違背,損害消費者權益。

新北市民黃先生說,中古車定型化契約應強制要求業者擔保里程數,而非讓業者選擇,認為契約應該修改。  勝訴可解除契約 新北市主任消保官許宏仁則說,業者主張里程數僅供參考字樣,是否屬特別聲明不擔保之意思恐有斟酌,若消費者提告勝訴,可要求減少價金甚至解除契約。  購買二手車 注意事項 .偕同對車輛較有專業知識及經驗之友人前往看車 .要求業者於買賣契約中載明車況,包括里程數及原使用情形 .請業者確認是否擔保車輛里程數之真實性 .若不擔保里程數,議價過程即不應考慮里程數多寡 .若擔保里程數,應蒐集相同年份、車型及里程數之車價作為議價參考

 資料來源:新北市消保官
 關鍵字:中古車 ,優質二手車 ,福特二手車 ,認證中古車

兩項召回一次解決!Subaru 近 90 萬輛車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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