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維護環境安寧,環保署已經針對部分路段,實施「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在 1 月已經開始實施,若被拍到超標,可罰 1800-3600 元,不過目前已有哪些路段實施聲音照相呢?《自由電子報汽車頻道》整理出來,供讀者參考。
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區域
台北:內湖瑞光路、文山區羅斯福路、中山區復興北路、士林區仰德大道
新北:板橋縣民大道與板新路交叉口、汐止新台五路二段、林口文化二路一段、蘆洲中山一路與新店北宜路
桃園:文中路與文中路 26 巷口前分隔島、力行路與力行路 288 巷口前分隔島、慈文路與文中二路口靠風禾公園處、莊敬路二段與寶慶路口、大有路與民光東路口
苗栗:台 3 線
彰化:八卦山 139 縣道
南投:139 線、136 線及台 14 線、台 3 線、台 21 線
台南:山區 182、174 線道、台 3 線
除了以上幾個縣市,接下來還會陸續有縣市加入聲音拍照科技執法。根據聲音照相規定,道路速限如果低於 50 公里,那麼汽機車分貝數則不得超過 86 分貝;若是速限在 50 至 70 公里,汽機車分貝數則不得超過 90。在聲音拍照的區域前方 100 公尺,設置「前有聲音照相請降低音量行駛」的告示牌,以提醒用路人。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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